法官告诫:办理出国留学,应先查明中介资质,并对合同内容严格审查
高考的热浪刚刚退去,留学的热潮接踵涌来。6月11日,记者选取市法院审结的一起留学中介纠纷案,告诫一些急于到国外求学的家长及学生,在办理留学手续时要严格审查中介服务合同,以免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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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交给中介4万余元
2004年8月31日,韩某与沈阳一家留学中介公司签订留学中介服务合同,韩某委托中介公司办理赴葡萄牙一所大学留学。合同约定,韩某向中介交中介费合计8500元。如中介未能为韩某申请到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全额退还中介费。
双方同时还签订了补充合同,约定由留学中介代收、代汇校方费用。韩某共向中介公司交纳了中介费、学校申请费、住宿材料费、境外服务费和一年学费4万余元。
遭遇拒签:韩某要求全额退款
但韩某在办理签证时却被拒签,留学泡了汤。
韩某认为:造成自己被拒签的原因是中介公司没有留学资质。该中介没有与国(境)外留学院校、教育机构直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以及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签约方的法人资格证明,而是作为外方中介机构的代理方来招生,导致他未获签证不能入学。韩某要求法院解除双方所签合同,退回向中介公司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中介公司称:公司已将葡萄牙这所大学入学通知书给付韩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不能全额退费。
法院判决:韩某承担“风险”责任
法院认为:韩某交纳的境外住宿材料费、学校申请费,合同中虽然规定是否签证成功均不退回,但依据公平的原则,上述费用没有实际发生,故应由中介公司退款。对韩某为办理出国留学手续而花费的体检费、保险费、公证费、认证费等,因韩某与中介公司签合同时,就存在风险,故对该经济损失部分不予赔偿。法院最后判决留学中介返还3.6万元。
法官告诫:要严格审查留学合同
主审此案的市法院民三庭法官告诫那些急于到国外求学的家长及学生:通过留学中介办理留学时,应先查明中介资质,然后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学校资质和所颁文凭性质,具体可通过相关国家的教育部门官方网站或驻外使领馆查询;要与中介签署正规出国留学服务合同,并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退款条款的约定。另外,交纳有关费用时应索要有效发票,以免日后维权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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