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在我省从事项目开发研究,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资助经费。近日,浙江省人事厅发出了《关于申报2007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
《通知》规定,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2004年1月1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主要在非教育系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
留学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申报重点、优秀、启动三个类别的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主要是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优秀项目主要是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而启动类项目主要是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不过,2006年度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这次不能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