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狐出国论坛】
房子的分类大致可分为私房和公房两种。公房一般是高层公寓,质量较好,安全性好,而且大多数公寓都有室内泳池和免费桑拿(有没有按摩我可不知道)。公房的另一优点是站得高望得远,我所租的房子位于Downtown Sherbrooker大街,20层,蒙城市容与皇家山的美丽尽收眼底,站在阳台上的最大感受是自己终于成为城市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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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自己的找房经历吧。我是把找房子当成找媳妇一样的重大事情来看的。我首先对蒙城各区进行了徒步考察,根据交通方便程度,区域环境,区内公共设施条件等方面首先确定所选择的区域。初来乍到,没有汽车,所以应选择离公交近,最好有华人超市,且有适合孩子上学的学校的地方。然后在报纸的广告上重点勾出选择对象(有点像在征婚启事中寻觅猎物),然后一一电话联络并实地考察。经过几十个来回,终于找到了一处各方面都满意的住房并于最近与房东签了约。但是,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正好比婚姻要两厢情愿一样,找房子也远非你看中了就行。看中房子后,递上租房申请(公房是这样,私房没有这么烦琐),房东将对你的财务状况和过去信用进行调查,一个星期后,房东通知我,房子不能租给我,原因是我在蒙城没有工作。我一下懵了,就好比马上就要结婚的新娘突然提出要分手一样。冷静下来后,我找到了房东代表(公寓rental office 的经理),那小子首先态度蛮横,死活就是不愿意租给我,而且用法语对我讲了一大通。这小子没想到,他的蛮横给了我可乘之机,我马上提出来,他不愿意租房给我并不是担心我交不起房租(因为他们已到我的银行调查了我的存款),而是有明显的种族歧视。他辩解说没有,我坚持说有,因为,第一,他明知我不会法语而他自己会英语却拒绝跟我讲英语,第二,据我了解,该公寓住有很多在加拿大没有工作的加拿大人和其他国家的人(我是在蒙他,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是否真有)。我要求见他的老板并保留法庭上见的权利。这小子大概是第一次见到个不吃素的中国人,态度顿时软了下来,说能不能租给我并非他能决定,他可以就我的情况再向老板汇报。第二天,通知来了,说什么老板同意租给我房,但附加条件是要预付三个月房租,我虽然知道这个要求是不符合政府规定的,但我太喜欢这处房了,又怕节外生枝,就答应这个无理的要求。就好比好不容易看中了心上人,预支点彩礼也是值得的。
(责任编辑: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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