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签委托合同别忘记核实真假 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31名学生起诉北京五洲通留学咨询服务中心的出国留学委托合同纠纷案。由于这些学生的家长在和留学中介签订委托合同前没有核实委托方的真假,导致直接经办人采用私刻印章签订协议收取中介费后溜之大吉。吃亏上当的家长想通过法律追回自己的损失,又因为所诉主体不对,被法院裁定驳回。海淀法院的法官们希望通过这一案例,提醒望子成龙的学生家长,在和留学中介打交道时一定要多个心眼,小心陷阱。
■承诺办签证转眼成泡影
赵某等31名学生诉称,根据五洲通服务中心作出的赴德留学推介及招收高中生进入德国大学预科班、免费就读德国公立大学的承诺,31名原告分别与北京五洲通留学咨询服务中心德国项目部签订了《委托协议书》一份。约定由五洲通德国项目部向德国相关公立学校及相关机构递交留学申请材料,帮助31名学生办理赴德留学签证手续。学生们在德国学习语言并完成规定的课程后,五洲通德国项目部为31名学生办理大学预科入学通知书等。协议签订后,学生家长向五洲通德国项目部交纳服务费及德国语言学校学费数万元。但是31名学生在德国语言学校学习完毕后,五洲通德国项目部却没有履行协议约定,为学生们办理公立大学预科班入学通知,也没有办理留学签证。31名无法进入德国公立大学学习的学生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被告退还学生们已交纳的服务费并赔偿经济损失。
■合同系冒签中介无责任
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31名学生实际上是和没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德国项目部签订的合同,而且和家长们签订合同的直接经手人也没有得到五洲通留学咨询服务中心的明确授权,合同上的印章不是五洲通服务中心的印章,家长们在签订合同之前也没有向五洲通服务中心进行核实。法院还查实:直接经办人在和学生家长们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示盖有五洲通服务中心印章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手续;31名家长的汇款账户竟然是直接经办人的个人账户,而不是五洲通服务中心的账户。由于31名学生家长没有注意到自己行为中存在的缺陷,没有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导致实际上是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并履行协议。由于直接经办人是采用私刻印章签订协议并收取费用,所以31名学生家长向五洲通服务中心主张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其所诉主体不对。法院对这些上当受骗的学生和家长只能表示同情,但在法律上却不能支持学生们的诉讼请求,只能裁定驳回。家长们要追回自己的损失只能找到直接收取他们费用的经办人后另行起诉。 (文/李罡 聂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