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国专家局最近认定了一批境外人才培训机构,这些机构今后可与国内有关单位合作开展人才交流、培训活动。据悉,这些境外机构包括:(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伊利诺伊理工大学斯图亚特工商管理研究生院、丹佛大学、普渡大学盖莱墨分校商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加州州立大学旧金山分校、加州州立大学富乐敦分校、FACP美南中国专家协会联合会;(加拿大)加中教育理事会、国际(美加)教育协会;(巴西)巴西国际友好交流公司;(阿根廷)贝尔格拉诺大学;(英国)东伦敦大学、旅英中国工程师协会(ACE);(比利时)APEC-安特卫普/法兰德斯港口培训中心;(荷兰)荷兰管理与发展培训咨询公司;(奥地利)奥中经济促进协会;(匈牙利)布达佩斯经济和国家行政管理大学 ;(日本)日中交流促进会;(新加坡)新加坡国际管理学院;(埃及)埃及阳光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色列)MATAT以色列高级专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