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次拒签后顺利获签"的评论
关于 两次拒签后顺利获签的讨论

致网友公开信——有话好好说
用户: 匿名发出
留言: 您要对您发表的言论之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1、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8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相关评论共 2 条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16 19:27:19.0 IP地址: 202.103.53.★
怎么只有中国人出国格外困难 ?
中国政府怎么了?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03 13:55:15.0 IP地址: 218.16.55.★
我想不到年龄是个问题.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搜狐观点】
相关评论共 2 条